各县(区)财政局、体育(文体)局:
为鼓励县(区)加大对即开型体育彩票的销售宣传力度,支持县(区)发展体育事业,经研究,2011年(宣传周)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确定为:市与县(区)按1:9比例分成,即市为1%,县(区)为9%(具体金额见附件)。
该项资金通过财政专户系统下拨,各县(区)要管好、用好该项资金,确保专款专用。今年市里将对各县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。
附件:2011年(宣传周)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下拨数(请点击下载)
二○一二年二月二日